馬來西亞第二家園申請的指南
凡是獲得馬來西亞申請第二家園計劃的批準者,將獲得馬來西亞政府批準的十年居留證(實際簽證年限依護照有效期為定)。持有簽證者,投資定居者可在有效限期內無限次出入馬來西亞。馬來西亞第二家園申請計劃對申請人在有效期內是否留居馬來西亞,以及留居長短沒有任何的限制,是一項靈活度較高的定居項目。為使有意向定居馬來西亞的各國人士對此一計劃辦理過程及辦理條件有所了解,登尼特簡介如下:
 一、馬來西亞第二家園申請時需提交資料
 1、每月收入證明書一份(等值馬幣RM10,000元);
 2、可易變現(xiàn)資產證明書一份:年齡50歲以下馬幣RM500,000元;年齡50歲以上馬幣RM350,000元;
 3、申請者家屬關系證明書一份,家屬指21歲或以下未婚子女及主申請者父母親(60歲以上);
 4、申請者無犯罪記錄一份;
 5、主申請者個人履歷:學歷,工作經驗及專長;
 6、申請者整本護照復印件及四張兩寸照片。
 ***備注:以上1-4項文件需公證及翻譯為英文。
 二、馬來西亞第二家園申請的指南              
 1、評估申請人資格
 2、簽約
 3、提交申請資料,申請入境簽證
 4、申請人赴馬辦理體檢并開設銀行帳戶,并轉款到其在馬的銀行戶頭等手續(xù)
 5、提交轉款單,體檢單及上述材料并申請簽證
 6、回中國等待(約 1-2個月)
 7、前往馬來西亞辦理簽證(居留證和多次入境簽證)
 三、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獲得批準信后需提交資料
 憑批準信在馬來西亞任何一間銀行開一個定期存款戶口,年齡50歲以下需存馬幣RM300,000元;年齡50歲以上需存馬幣RM150,000元。
 四、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所需時間
 從遞交資料申請開始至獲得通過,大約需要1-2個月。
 五、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工作與投資
 1、年齡50歲以上持有專業(yè)資格者,每周可工作不超過20個小時;
 2、其他申請臨時工作者,需獲得馬來西第二故鄉(xiāng)居留簽證特別委員會批準,每周不得超過20個小時;
 3、持有第二故鄉(xiāng)簽證者可以作各項投資和參與經營各項業(yè)務,但要遵守馬來西亞政府對相關行業(yè)的政策規(guī)定。
 六、馬來西亞第二家園定期存款
 一年后,申請者可向移民局申請取回部分款項作為購買房產、教育或醫(yī)療費用。50歲以上者需保留馬幣RM100,000定存;50歲以下者需保留馬幣RM150,000定存;如申請者要終止該簽證,可取回全部存款。
 七、馬來西亞第二家園簽證年限及福利
 1、在馬來西亞購置兩幢房屋 (全權擁有或租借地皮均可);
 2、持有簽證者,可以在六個月內購買進口汽車一部,或者可在一年內購買一部在馬來西亞的免稅汽車;
 3、可觀的定期存款利率;
 4、定期存款的利息可免稅 (定期一年以上);
 5、可攜同一名家庭女傭前往馬來西亞;
 6、沒有期限及隨意在馬來西亞居留 (一般旅游簽證只可逗留一個月)。
 大馬登尼特聯(lián)系方式
 電話: 603- 2141 8908   0755-82143181   852-27826888
 Q  Q:   2355725187     郵箱:tannetcom8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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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馬來西亞吉隆坡燕美路22號淘大大廈6樓6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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